圖書館各項規定空軍航空技術學院資圖中心(圖書館)櫃台輪值作業及管理辦法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資圖中心開館時間及管理辦法
壹、依據: 一、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521號修正令頒「圖書館法」。 二、中華民國105年1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57731 號令修正令頒「勞動基準法」。 三、中華民國105年11月16日勞動部勞動條3字第1060131269號令修正令頒「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四、國防部空軍司令部106年7月27日國空人管字第1060008432號令轉「國防部配合推動週休二日新制施行-自主檢視實施 要點」。 五、中華民國106年9月14日校長核准「空軍航空技術學院資圖中心(圖書館)櫃台輪值作業及管理辦法」。 貳、目的: 本校為滿足教官(師)、職員及學員(生)學習及研究上之需求,於兩校區分置介壽圖書館及巨輪圖書館,並由提供日間及夜間館藏閱覽、流通借用及參考諮詢等服務;現為配合政府勞工權益相關政策,使現行圖書館櫃台輪值工時符合勞動基準法令,並賡續滿足讀者使用圖書館之需求,擬檢討修訂現行櫃台輪值作法,俾利圖書館日、夜間開館運作順遂。 叁、實施作法: 一、開館時間: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時段自0800時至1200時。 (二)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時段自1330時至1640時 (自112年7月1日起全校下班時間更改為1700時,原終止時間1730時修改為1640時。) (三)星期一至星期三:夜間時段自1900時至2030時(開館與否,由學指部視學生申請狀況指派區隊長輪值)。 二、閉館時間: (一)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二) 連續假期或四大節慶放假前夕,暫停夜間開館服務。 (三) 遇重要戰演訓(如精神戰力週、漢光演習等)或集會等,依人員參與核定狀況暫停日間或夜間開館。 三、其他時間:夜間開館僅限星期一至三1900-2030時,如另有其他時間需求,請依規定於三週前向圖書館提出申請,並於簽奉教育長以上長官核准後始得配合辦理。 四、服務項目: 包含館藏閱覽服務(含報紙、期刊、圖書、視聽資料(含隨選視訊及資料庫等) 、館藏流通服務(期刊、圖書及視聽媒體借還)、網路及電子資料庫檢索服務、場地借用服務(介壽圖書館三樓綜合視聽室、貴賓室及會議室;巨輪圖書館二樓多媒體室及三樓討室、研究室等)及實施推廣活動等。 五、櫃台輪值人員及班表排定: (一)日間輪值人員係以圖書館現有編制內人員擔任。 (二)夜間輪值人員係以學生中隊區隊長擔任。 (三)輪值班表將依開館時間排定,值勤班表應於值班前月25日前簽奉權責長官核准,輪值人員值班當日如遇學校其他重要差勤或因故須休請假,應於事前與其他同仁先行調班,以避免影響櫃台勤務。 (四)學指部輪值名冊應交付複本乙份提供圖書館備查。 六、櫃台輪值作業流程: (一) 0750至0800開啟圖書館館內各樓層空調冷氣及電燈、開啟櫃台流通系統、門禁系統電腦及上退磁機主機、檢查電腦是否正常運作,若不正常應立即通知系統承辦人處理。 (二) 0800時準時開啟圖書館大門。 (三) 0800至0830完成當日報紙上架、於櫃台輪值簽到簿紀錄開館狀況並簽到。 (四) 0800至1200執行館藏流通作業程序: 1.借書:讀者將欲借用之館藏(含圖書、雜誌及影片等)交由館員循櫃台流通系統辦理館藏借用(包含館內使用及借出館外)手續。 2.還書:讀者將欲歸還之館藏交由館員檢查是否毀損,並循櫃台流通系統辦理館藏歸還程序。 3.預約書:讀者可透過圖書館預約書籍網頁或親赴櫃台請值班人員預約其預借閱之館藏,若館藏已歸還至館內則讀者可於3日內親至櫃台取書,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借閱此書之權益。 4.檢索區電腦登錄櫃台流通系統辦理借用及歸還。 5.維持館內秩序。 6.影印卡代售服務及影印機簡易故障排除。 7.參考服務:包含研究問題諮詢與答覆、館藏查詢、館際合作及讀者證辦證及轉檔服務。 (五) 1330至1640執行館藏流通作業程序: 1.借書:讀者將欲借用之館藏(含圖書、雜誌及影片等)交由館員循櫃台流通系統辦理館藏借用(包含館內使用及借出館外)手續。 2.還書:讀者將欲歸還之館藏交由館員檢查是否毀損,並循櫃台流通系統辦理館藏歸還程序。 3.預約書:讀者可透過圖書館預約書籍網頁或親赴櫃台請值班人員預約其預借閱之館藏,若館藏已歸還至館內則讀者可於3日內親至櫃台取書,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借閱此書之權益。 4.檢索區電腦登錄櫃台流通系統辦理借用及歸還。 5.維持館內秩序與一般基本問題處理。 6.影印卡代售服務及影印機簡易故障排除。 7.參考服務:包含問題諮詢與答覆、館藏查詢、館際合作及讀者證辦證及轉檔服務。 8.前日報紙下架、裝訂並依規定位置放置於報櫃。 (六) 1640至1700關閉圖書館各樓層空調冷氣、電燈及大門。 (七) 1840至1900開啟館內各樓層空調冷氣及至中央控制室開啟電燈照明(建議值勤人員自備手電筒),於櫃台輪值簽到簿紀錄開館狀況並簽到。 (八) 1900時準時開啟圖書館大門。 (九) 1900至2030執行館藏流通作業程序: 1.借書:讀者將欲借用之館藏(含圖書、雜誌及影片等)交由館員循櫃台流通系統辦理館藏借用(包含館內使用及借出館外)手續。 2.還書:讀者將欲歸還之館藏交由館員檢查是否毀損,並循櫃台流通系統辦理館藏歸還程序。 3.視聽影片不提供學員生外借使用,僅限於館內VOD區借閱。 4.檢索區電腦登錄櫃台流通系統辦理借用及歸還。 5.維持館內秩序。 6.影印機簡易故障排除。 (九) 2030至2045俟學員生陸續離館後,執行夜間閉館前相關水、電關閉及檢查工作;並將夜間到館人數及館藏流通統計登錄於櫃檯輪簽到簿中。 (十) 2045時關閉圖書館大門。 肆、一般規定: 一、各班次學員(生)辦理讀者證由各所屬中隊統一派員至圖書館拷貝檔案格式或自行於圖書館網頁下載讀者檔格式,協助建檔(電腦檔)後列印紙本乙份,經中隊主官(管)蓋章並註明入離校日期,連同電子檔送交圖書館轉檔後始辦理借書,個別辦理恕不受理。 二、凡未辦證及未依規定取得讀者條碼之讀者,圖書館將暫停其使用圖書館資源之權利,以維護館務正常運作。 三、進入館內,於門禁前,須將個人手提皮包、書包等置於存物櫃內(除非存物櫃已滿,否則不可將其放置於地上;違者將會辦該隊隊職官知照);另讀者若須攜帶個人隨身聽(收音機)、筆記型電腦於館內使用,請先知會圖書館人員,使用時應避免影響其他讀者。 四、進入館內後應保持肅靜、整潔及服裝整齊,不得在圖書館內吸菸、飲食、嚼口香糖及檳榔等,違者通報所屬單位按相關規定議處。 五、請學員長或學生班長於進館後,優先至服務櫃台於讀者團體到館簽到簿簽到,並確實督導管制班隊至圖書館之秩序,嚴禁於館內睡覺、使用個人電腦玩遊戲,如屢勸不聽或秩序管制不佳者,第一次將於違規登記簿登記,累犯者,將會辦該隊隊職官知照。 伍、圖書館期刊區、閱報區、閱覽室管理規定: 一、陳列之雜誌、報紙、書刊均可自由取閱,但不可私自攜出期刊區、閱報區或閱覽室及私自剪裁、竊取,否則按偷竊公物論議處,閱畢應放回原處。 二、圖書館當期期刊、合訂本館藏不外借、未裝訂過期期刊得申請外借,以3冊為限,應於七日內歸還,每逾期一日以停權七日計罰,如借閱3冊逾期一日以停權二十一日計罰,以此類推之。 陸、圖書館隨選視訊區、檢索區、多媒體室管理規定: 一、本館隨選視聽區及資訊檢索區內資訊設備之使用,從本校令頒之資訊設備相關使用規定辦理,違規懲處亦同。 二、讀者請遵守公共秩序,保持肅靜與清潔,不得高聲朗誦、聚談,睡覺、飲食、抽煙、嚼檳榔或隨意丟置垃圾、更改相關線路或設定,若有違者,除通報所屬單位主官(管)外並禁止使用本室一個月,若違反三次以上,禁止使用本室一年。 三、檢索區每人每次使用30分鐘為限,如無人預約得辦理續借。 柒、圖書館書籍資料借閱規定: 一、軍士官兵、聘雇人員及學員生借閱館藏圖書資料,請本人憑識別證辦理,如因故無法親借而託人攜證代借者,應事先知會圖書館,未知會者恕不接受攜證代借圖書;而支援櫃台服務人員亦嚴禁私下辦理。 二、本校教官(師)、研究人員、軍士官及聘雇人員20冊,餘替代役及義務役士兵、學員(生)以10冊為限。每次借書期限30天,期滿得續借乙次。借閱圖書逾期未還者,自逾期第七天起以每本逾期天數累計停權天數。 三、書籍標示為參考書及教學指定教科書不予外借,僅限館內閱覽或依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做部分複印。 四、還書於開館日由館內服務櫃台辦理,遇例假日或閉館日可投置於館外還書箱。 捌、視聽資料使用暨管理規定: 一、讀者每人每次限借一件視聽媒體,使用時間依視聽媒體時間長短為限,媒體播畢應即歸還所借視聽媒體及席位,讀者若使用中途無故離席超過十五分鐘,視同放棄使用權利,本館得將座位分配其他預約等待使用之讀者。 二、讀者對使用之座位與設備應保持清潔、整齊,使用中應配帶耳機,不得任意相互調換座位、不得讓位他人使用、 不得群聚圍觀、不得飲食、不得私自加裝其他配備、不得私接電源或更動插頭與設備,亦不得佔用座位從事非使用權限內之其他行為,離席時有責任將相關設(配)備、座椅放置定位,並關閉所有電源。 三、本館隨選視訊區除提供借閱欣賞本館館藏視聽媒體資料外,亦提供線上隨選視聽及使用個人視聽媒體資料服務;使用線上隨選視聽資料或個人攜帶之視聽資料,其使用同本館館內視聽媒體資料借閱相關規定,惟使用個人攜帶之視聽媒體資料應於登記使用時交付櫃檯人員檢查是否為合法媒體,且僅限個人欣賞,而非合法媒體不得播放,非合法授權公播版媒體亦不得於團體放映室中播放欣賞。 四、讀者違反本館有關規定,本館人員得逕行登記後,暫停其使用權利2星期並簽報處置,累犯者加重處分。 玖、研究小間使用管理規定(巨輪圖書館專有): 一、研究小間僅提供為個人學術研究、論文、報告寫作需要之使用,嚴禁讀者作為個人休息室、閱覽室、聊天室、遊戲室、網咖或其他不當使用之行為,一經本館發現將立即停止其使用,並登錄於違規紀錄簿。 二、研究小間借用人不得任意將鑰匙攜出館外,只要離開圖書館就必須繳回鑰匙。 三、研究小間內應保持安靜且禁止吸煙、飲食、喧嘩、改變室內原有擺設、當寢室使用或其他不當行為,若有違規將登錄舉發並停止使用權三個月。 四、夜間不開放借用,以減少各種危安狀況發生。 拾、本案櫃台輪值作業及管理辦法經奉准執行後,如有異動,得隨時修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