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回上一頁

館藏發展政策

館藏發展政策

  • 資料來源:資訊圖書中心
  • 日期:2018/10/20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圖書館館藏發展政策

97年03月06日圖書館委員會修訂通過

98年03月17日圖書館委員會修訂通過

99年04月08日圖書館委員會修訂通過

100年4月20日經圖書館委員會修訂通過

 

第一條、目的:

建構專業與通識結合的快樂學習與知識成長環境,以培養專業、精進、敬業、樂群、卓越、創新之航空修護發展精英人材,致力於實務應用研究與推廣服務工作,充分發揮航空專業圖書館之功能,使所建立之館藏與提供的服務能配合學校專業發展、教官(老師)的學術研究及學生的閱讀需要,成為學習資源中心,特訂定本館之館藏發展政策。

 

第二條、依據:

(一)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12521 號令修頒「圖書館法」。

(二)  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1090149850A號修​頒「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

 

第三條、服務對象:

本校軍士官、教官(師)、聘雇人員、學員生、士兵、校友、眷屬及館合人員。

 

第四條、館藏學科範圍:

(一)  以本校成立之系(科)及軍事專業知識領域為優先典藏範圍,其它相關學科為次要蒐藏範圍。

(二)  循序發展數位化館藏及提昇資訊化服務。

(三)  各系(科)學科範圍及軍事領域館藏之類別,主要依據「中國圖書分類法」、「美國國會圖書分類法」,作為各系(科)所需館藏之發展參考。

(四)  無法完整蒐藏的館藏,得透過參與聯盟及館際合作方式取得共享資源。

 

第五條、館藏深度:

各個學科蒐藏資料以中文為主,外文為輔,但應逐年增加外文資料館藏,以增加本館館藏之深度,藉以引進較先進之資訊技術。

 

第六條、資料年份:

技術性資料以最新版或較近版為主,餘無技術版本問題之資料則不在此限。

 

第七條、資料類型:

圖書館館藏包括圖書、期刊(學報)、報紙、技術資料(碩博士論文、專題報告、計畫研究案等)、多媒體資料、電子資料庫等。

 

第八條、選書責任:

本館館藏資料之選擇與介購由各教學組(系、科)提供,佔65%(以專業類科館藏資料及輔助教學館藏為主),餘以輔助館藏資料為主,由圖書館提供25%,其它單位提供15%,經權責長官核准後,辦理採購。另本校讀者得隨時依介購流程向圖書館推薦所需館藏資料辦理介購。

 

第九條、經費分配:

本館經費約65%用於館藏圖書、期刊、非書資料採購,圖書館有權依據介購館藏資料之使用情形或就學校發展重點作適時之調整與分配。餘35%之經費用於充實圖書館之設備與讀者服務。

 

第十條、報紙訂閱:

訂閱報紙以中文報紙為主,外文報紙為輔,依需求選擇訂閱為原則;過期報紙之保存以一年為限,存放圖書館舊報區,介壽校區以保存中國時報、經濟日報、青年日報為主,巨輪校區以保存聯合報、Taipei Times(英文)為主。

第十一條、期刊訂閱:

分別依介壽、巨輪校區教學專長與讀者需求選擇訂閱為原則,若介購不足時(含專業期刊介購),得由圖書館或依讀者需求補足介購;過期期刊之處理,航空、軍事類期刊、專業學科類別之期刊與一般具參考價值之期刊得永久保存,裝訂成冊供讀者參閱利用,一般休閒性不具保存價值期刊得於次年度盤點後辦理轉贈讀者或相關單位參閱利用。

 

第十二條、非書資料:

為保護智慧財產權,本館採購依規定可公開播映之合法原版放映性媒體(如錄影帶、VCD、DVD…),非書資料之館藏,依需求選擇介購,如介購不足時(含專業類科之介購),得由圖書館或讀者需求補足。

 

第十三條、館藏優先順序:

以專業類科之館藏為優先(介壽校區圖書館以典藏航空電子、通信資訊及氣象等專業圖書、巨輪校區圖書館以典藏航空專業類、國(空)軍各類準則與國軍出版品為主),通識教育圖書為輔,其次為圖書館與讀者之推薦館藏。

 

第十四條、館藏數量:

本館館藏圖書以一館館藏兩冊為主,得依圖書之借閱率或讀者需求增加館藏數量,參考工具書應以一館館藏一冊為主,讀者之贈書則不在此限。

 

第十五條、贈送與交換:

(一)  本館得利用贈送或交換的方式,蒐集免費或無法從其它來源獲得之需求館藏資料。

(二)  贈送的方式可分為下列三種:

1.   請求贈送-對於他人所擁有的特定圖書或期刊、非書資料,圖書館主動要求贈送。

2.   自動贈送-未經圖書館要求,自動奉送到館的圖書或期刊、非書資料。

3.   現金贈送-個人或團體捐款,請圖書館購買。

(三)  圖書館得依下列原則處理贈送圖書:

1.   應符合本館典藏政策,不因贈書而照單全收,同時過濾選擇可用之書館藏,對不符典藏政策之資料可轉贈有需求之它館或讀者。

2.   對贈書之單位或個人應回函致謝,並依贈書者意願於贈書內頁加註贈書者姓名或單位名稱。

3.   除非特定作者或個人之整批藏書捐贈,否則圖書館儘量不以專櫃作為贈書之處理方式。

(四)  圖書館得以本館(如館刊)或本校之出版品(如學報),用與其它圖書館或單位互相交換所需之館藏資料。

 

第十六條、館藏評選來源:

1. 書評;2. 出版社廣告;3. 出版書目;4. 參觀書展;5. 書訊期刊;6. 專家、學者、老師之推薦;7.  參考它館館藏;8. 網路資源。

 

第十七條、館藏盤點及淘汰:

依『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圖書館館藏汰除作業要點』及本校「圖書館館藏汰除作業要點」辦理。

第十八條、 館藏資源使用統計

透過館藏書目系統,進行館藏分類統計,試行評鑑各類館藏強弱,以作為館藏發展政策檢討與修訂參考。

(一)    館藏量分析統計:圖書館至少每年一次更新館藏量統計分析。

(二)    讀者使用分析:

1.   進館人次與使用行為分析:分析館藏服務比重。

2.   流通分析:每月進行圖書借閱及電子資源使用統計,並就使用者身份、資料內容類別進行交叉分析,以了解使用需求及各類資料流通率,同時作為訂購的參考。

3.   館際合作申請案件統計:分析借出及借入的數量與類別,作為館藏強弱分析參考。

4.   讀者意見調查:制定讀者意見回饋機制,必要時可進行問卷調查。

 

第十九條、 本規定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並奉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